导语: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别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
发布时间:2024-07-0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0
导语: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发布时间:2024-07-0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2
导语: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9
导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2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4
导语: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别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
发布时间:2024-06-2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0
导语:珠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到这里了,统一纳入政府治理,实行承租人资格定期复核制度。经复核,不再符合保证条件的,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28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5
导语: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证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2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3
导语: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治理部门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治理部门,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治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并对区县(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的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发布时间:2024-06-2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4
导语: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发布时间:2024-06-2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6
导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期间,因国有土地收回或农村留用地征收而需要进行拆迁补偿的,房屋按市场重置价格运算,土地仍按照原用地属性和收益标准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4-06-2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