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产治理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治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治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发布时间:2024-06-0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4
导语:乌兰察布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就到这里了,统一纳入政府治理,实行承租人资格定期复核制度。经复核,不再符合保证条件的,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07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5
导语: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即为有效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
发布时间:2024-06-0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6
导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固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发布时间:2024-06-0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7
导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期间,因国有土地收回或农村留用地征收而需要进行拆迁补偿的,房屋按市场重置价格运算,土地仍按照原用地属性和收益标准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4-06-0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