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57
导语: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证的;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物业治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租赁关系。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8
导语:计划由分档按比例收取租金改为分档给予补贴,即按照相关地段的租金参考价一定比例统一收取租金后,再对不同档次的保证对象给予相应档次的租金补贴。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47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5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2
导语: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治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7
导语: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6
导语:申请购买人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3年以上、因征地拆迁造成失地的农民或符合本地安置条件的军队复员转业人员。
发布时间:2024-06-2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5
导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固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发布时间:2024-06-2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0
导语:兴安盟公租房申请条件为勉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
发布时间:2024-06-2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