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成都公租房治理办法即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试行,有效期3年。成都公租房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每3年审查一次。
发布时间:2024-06-1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41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6-1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1
导语:人民政府投资和利用住房公积金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非营利性专门机构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运营、融资及偿还等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8
导语: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8
导语: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核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财产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证主管部门。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6
导语: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证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1
导语:公租房申请条件为勉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同时为引导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48
导语: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2
导语:公租房申请条件一点也不难,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治理局。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2
导语:凡机关部队、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