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别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
发布时间:2024-07-0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1
导语: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发布时间:2024-07-0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8
导语:公共租赁住房的保证对象重点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固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市目前尚未建成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4
导语: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别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
发布时间:2024-06-2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0
导语:公租房买卖政策还指出,承租人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租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及家庭人口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28分类:房产知识浏览:44
导语: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证的;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物业治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租赁关系。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1
导语: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固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证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2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6
导语: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发布时间:2024-06-2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8
导语:依据《市公共租赁住房治理暂行办法》及《市公共租赁住房治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9
导语: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发布时间:2024-06-17分类:房产知识浏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