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发布时间:2024-07-0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8
导语: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拖欠租金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获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证的;在公租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违反物业治理公约拒不整改的,依照租赁合同应当解除租赁关系。
发布时间:2024-07-0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7
导语:符合上述条件,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其父母在西宁城区范畴内没有自有住房或有住房但人均居住面积符合保证标准的,可以单独申请公租房。
发布时间:2024-07-0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3
导语: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治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
发布时间:2024-07-0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1
导语:公租房买卖政策还指出,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租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及家庭人口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2024-07-03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5
导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8
导语:公租房保证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证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楚雄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1
导语: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5
导语: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3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9
导语: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勉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3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