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看房虽易,但租房不易,三伏天气里,且租且珍惜。但是,想安全租到房,成为一个合格的租房客,必须学会租房防被骗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06分类:防骗知识浏览:111
导语: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
发布时间:2024-06-2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4
导语: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发布时间:2024-06-2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2
导语:宝鸡公租房治理办法指出,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治理制度,各镇(街道)住房保证治理部门必须为纳入政府治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档立册,并要实行信息化治理,实施严格监督。
发布时间:2024-06-2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4
导语: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发布时间:2024-06-2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56
导语:各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及园区周边建设并自行治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园区用工单位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发布时间:2024-06-2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4
导语: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协助市属分配后续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1
导语:单位自建并自行治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证条件的职工。建设单位应将入住人员资料送当地住房保证治理部门备案。
发布时间:2024-06-2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5
导语: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证主管部门,并负责区属房源分配后的治理。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可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9
导语: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调整。市财政局负责将公租房租金收入及公租房建设、保护和治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治理。
发布时间:2024-06-1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