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治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2
导语: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别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
发布时间:2024-06-1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8
导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08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1
导语: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治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
发布时间:2024-06-07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1
导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03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9
导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0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