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9
导语: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治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
发布时间:2024-06-28分类:房产知识浏览:44
导语: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治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2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6
导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8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7
导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9
导语: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治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
发布时间:2024-06-1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2
导语: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别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
发布时间:2024-06-1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8
导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03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