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其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1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6
导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1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1
导语: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期间,因国有土地收回或农村留用地征收而需要进行拆迁补偿的,房屋按市场重置价格运算,土地仍按照原用地属性和收益标准进行补偿。
发布时间:2024-06-1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6
导语: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核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并结合市场物业行情适时调整。市财政局负责将公租房租金收入及公租房建设、保护和治理等相关支出纳入预算治理。
发布时间:2024-06-1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1
导语: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政府组建的住房保证投资公司筹集、治理,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供应对象,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保证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1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70
导语: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畴。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
发布时间:2024-06-1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47
导语: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别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
发布时间:2024-06-16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3
导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1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7
导语: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
发布时间:2024-06-1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0
导语:成都公租房治理办法即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试行,有效期3年。成都公租房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80%。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每3年审查一次。
发布时间:2024-06-1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