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共租赁住房的保证对象重点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固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市目前尚未建成面向社会的公共租赁房。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4
导语:公租房保证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证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楚雄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3
导语: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5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7-01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6
导语: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勉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3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41
导语:深圳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改变以往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的做法,实行租售并举,勉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以政府核定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
发布时间:2024-06-3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9
导语:有托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托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
发布时间:2024-06-3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0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6-3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2
导语:市民政局负责低保家庭、住房困难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等困难群体收入情况核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负责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缴交社会保险费情况核实。
发布时间:2024-06-2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8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6-2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