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审核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有关财产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证主管部门,并负责区属房源分配后的治理。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3
导语:专家认为公租房买卖政策是促进公租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与此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文件一脉相承,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2
导语: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住房保证主管部门,并负责区属房源分配后的治理。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可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设立受理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0
导语: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租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及家庭人口变化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3
导语: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购买私房)。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1
导语: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供应对象为本区引进的技术人才。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7
导语: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4
导语: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证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0
导语: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治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4
导语: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勉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19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