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4-06-2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2
导语: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5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33
导语: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协助市属分配后续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4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1
导语:公租房买卖政策规定: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调查核实申请对象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住房、户籍等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4-06-23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7
导语: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证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发布时间:2024-06-23分类:房产知识浏览:58
导语:申购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在权属证书上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等内容。
发布时间:2024-06-2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81
导语:喀什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开展喀什城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审核等工作。区住房保证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请。
发布时间:2024-06-2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06
导语: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发布时间:2024-06-2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28
导语: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治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治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发布时间:2024-06-22分类:房产知识浏览:116
导语:公共租赁住房保证将实行年审制度。辖区住房保证部门每年应会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民政部门等对上年度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证的家庭进行年审。
发布时间:2024-06-20分类:房产知识浏览:91